一、政策背景與目標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州黨委、政府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預防欠薪重要作用,切實從源頭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逐步得到根本治理。結合實際,制定《巴州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源頭治理實施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主體框架及內容
(一)基本原則與適用范圍
明確欠薪問題源頭治理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落實各方責任,構建長效治理機制。規定適用于巴州行政區域內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與監督,涵蓋多個領域。
(二)政府及部門職責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及相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治理欠薪工作,鄉鎮和街道負責宣傳法規、排查隱患和調處糾紛。人社、住建、交通等各職能部門明確分工,協同治理,如人社部門負責核查和查處欠薪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處理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欠薪問題等。
(三)參建單位責任
建設單位需確保資金安排合理、按時撥付人工費用、提供支付擔保等;工程總承包單位要開立專戶、代發工資、配備勞資專管員等;分包單位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做好用工管理、按月考核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
(四)監督與處罰
對政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不依法履職、參建單位不落實要求的行為,明確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強化制度執行力度。
(五)其他規定
明確《巴州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源頭治理實施辦法》由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9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遇法律法規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四、政策咨詢渠道
該政策解讀未盡事宜請于工作日(10:30—19:30)聯系0996—26101261熱線,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和調解仲裁科將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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