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安排部署,2025年巴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開展了抽檢;食用農產品涉及畜禽肉及副產品、蔬菜、水產品、水果、鮮蛋、生干堅果與籽類食品等,餐飲食品涉及米面及其制品(自制)、焙烤食品(自制)、肉制品(自制)、調味料(自制)、水產制品(自制)、堅果及籽類食品(自制)、飲料(自制)、餐飲具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
一、總體情況
本次抽檢餐飲食品29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糕點2批次、糧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4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共計11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二、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情況
1、和靜縣海云朵涼皮加工店制作經營的綠色涼皮,檢出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和靜縣素福源涼皮加工店制作經營的黃面,檢出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查氏涼皮加工廠制作經營的黃涼皮,檢出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庫爾勒便群超市銷售的韭菜,檢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附件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附件3:不合格項目解讀


附件3:
不合格項目解讀
1、檸檬黃,橙黃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顆粒,是一種合成著色劑,常用于飲料類配制酒、糖果、風味發酵乳、腌漬蔬菜、果凍、膨化食品等制品。檸檬黃基本無毒,不在體內貯積,絕大部分以原形排出體外;但是如果長期食用檸檬黃超標的食品,也存在一定的健康風險。造成食品中檸檬黃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產經營企業超限量、超范圍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2、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殺螨劑,具有良好的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對蜜蜂、魚類等水生生物、家蠶有毒。急性毒性分級標準為中等毒,中毒機制為抑制乙酰膽堿酯酶活性,癥狀包括頭痛、頭昏、惡心、嘔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顫,甚至抽搐、痙攣、昏迷。相關研究未見遺傳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